20日下午5点多,三水大道建工大厦门前,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车辆受损,奇怪的是肇事轿车司机却驾车离开了现场。
姜堰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事发地发现,现场竟遗留了一副蓝色车牌及轿车前保险杠。
民警询问目击者得知,肇事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后,司机随即驾车离开了现场。
正当民警在对现场进行勘查时,一位自称车主朋友的小伙将一辆前保险杠和号牌脱落的哈弗轿车开到现场,小伙说,车主当时因为害怕才离开了现场。
半个小时后,肇事司机李某(化名)主动找到了交警,经过酒精呼气检测,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0。既然没有饮酒,那李某为何还要驾车驶离现场呢?
原来,李某的驾照因超分被扣留,在扣证期间驾驶机动车将被认定为无证驾驶,于是慌乱之中驶离了现场。
根据《安全法》规定,驾驶证扣留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如果仍驾驶机动车,需罚款200元,扣留车辆。
目前,该事故还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