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泰州垃圾分类要来了!
明年2月1日起施行!
具体怎么做?
一起来看看!
11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近期正式出台,并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我市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诚信体系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社会参与度不高、分类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在全社会倡导垃圾分类新时尚,培养全民垃圾分类意识,是从更高层面上解决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治本之策。
《办法》明确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四类——
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垃圾
例如: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旧纺织物等;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应当专门处置的生活垃圾
例如:废充电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纽扣电池、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荧光灯管、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及其容器、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指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垃圾
例如: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废弃物、中药药渣等;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例如:受污染的纸张、受污染的卫生用品、受污染的包装袋、受污染的餐具、烟蒂、尘土等。
《办法》指出——
……
《办法》明确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法由“三分”到“四分”。
《办法》还明确逐步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其中,具体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区域,将由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同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办法》明确了相应法律责任
《办法》还强化征信运用
小伙伴们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做好垃圾分类
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