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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泰州这里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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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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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高新区

关于暂停会议促销等

聚集性销售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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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防控因人员集聚而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暂停聚集性销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范围
以销售产品和服务为目的的健康讲座、养生保健、产品推介和会议促销等聚集性活动。


二、重点对象
直销企业、直销分支机构及直销门店;经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养生保健服务等销售、服务商。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广泛开展宣传,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检查,要求重点对象主动配合疫情防控需要,停止聚集性销售活动,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惩。


医药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市场与物流防控组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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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

明确各零售药房销售

退烧、止咳类等药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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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类等药品可追溯管理,严格落实闭环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登记管理
按信息登记要求,填报实际购买人、使用人的身份证、住址、手机号码、体温、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人群接触史、所购药品名称等信息。市民不如实登记的,药店要加强劝导,直至拒售,在问询过程中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对不如实填报或信息填报不完整的药店,由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执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畅通信息流转渠道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疾控中心每日梳理汇总全区各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类等药品情况,并分别将汇总信息推送至公安部门、卫健部门,由区疾控报市疾控备案;区卫健委及时将信息分地区推送至相关镇街。(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公安分局、疾控中心,各镇街)

3、强化信息核实处置
各镇街接收卫健部门推送的信息后,立即安排所属社区工作人员(或网格员)入户核实。重点了解购药人、用药人及其家属是否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接触史,是否属于重点人群或与重点人群有接触史等。公安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将活动轨迹异常情况反馈至各镇街,并协助查证。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类等药品人员信息核查在属地闭环、销号管理,对疑似人员落实防控措施,并报卫健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公安分局,各镇街)

药店开展网上购药线下送货业务的,购买此类药品时参照本办法管理。

泰州市高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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