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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泰兴市疫情防控综合督查组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四不两直”专项督查。泰兴市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参加督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冬春季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15号)要求,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师资管理、规范办学等方面进行拉网式督查。
疫情防控
师资管理 规范办学
督查组严格按照《校外培训机构检查表》对培训机构进行检查。
同时,对排查出问题的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按照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泰肺炎防控学〔2021〕2号)要求,1月11-22日,泰兴市教育局疫情防控督查组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违规办学行为等方面进行拉网式巡查。1月11-15日,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自查整改并签订承诺书。
1月16-22日,督查组督促机构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对排查出问题的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严肃查处,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达标的机构一律先停业、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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