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市场秩序,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环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省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2020年“网剑行动”。 下面就跟着品质君 一起来看看2020年 “网剑行动”的成绩单吧 市市场监管局利用“一中心”平台,对数据库即时清淤,把具有交易功能的网站列入重点网站实施重点监管。 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发挥职能作用,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登记备案,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做好亮照、亮证工作,并分别约谈属地重点电商平台10家、实施行政指导42件。
组织对本市“双鱼”“扬子江”“护佑”“泰隆”“大地蓝”等五大品牌商品的网络交易情况开展了线上专项检查。共检查上述五类商品信息4976条,发现涉嫌侵权商品信息1045条,认定假冒伪劣商品信息3条。 6月,开展“6•18”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全市共检查电子商务经营者2147个,发现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及行政许可信息23例,虚假宣传1例,商标侵权1例,格式条款不规范1例,并依法进行处理。 组织对655个泰州驻天猫、京东平台活跃店铺进行专项检查,累计产生检查记录22662条,发现价格发生变化的商品345个,发现违法商品/网页68个,依法进行了处理。 针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隐蔽的特点,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对泰州电商在京东、天猫平台销售的1581个商品以及辖区10个自建网站平台的电商促销行为进行专项监测,发现处置违法线索53条。 全市共监测网站、网店14412(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825(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233(条),责令整改网站117(个次),抽查核实平台内销售食品、药品、防疫用品经营者主体信息887(个次),查处网络违法案件51件。
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网店经营行为规范》(DB3212/T1006-2019)泰州地方标准靖江试点工作,发放《网店经营行为规范》泰州地方标准3279份,上门指导3092家,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 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执法,维护网络市场交易秩序,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陶 勇 执行编辑:郑硕文 后期制作:陈凌芸 主 编:周 立 信息来源: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品质泰州」,搜索「pztzwx」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