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区委区政府“幸福教育”计划
加快振兴苏陈教育事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海陵区委区政府“幸福教育”计划,加快振兴苏陈教育事业,着力补齐乡村教育短板,以实际行动打造苏陈群众家门口的“幸福教育”。经研究,制定出台苏陈镇教育振兴实施意见。
一、贯彻“幸福教育”精神,强化教育教学保障
针对苏陈教育现状,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镇政府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补助苏陈农村教师课后服务,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和教师团队,嘉奖品德优秀、成绩优异的农家学子。
募集设立苏陈教育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改善苏陈各学校教育教学条件,不断提升群众对苏陈教育的幸福感、满意度。
二、改造建设高品质寄宿学校,让学生学习更安心
针对农村教育短板问题,改造建设苏陈中学(大冯校区)学生宿舍楼,满足180名左右学生住宿需求,为品学兼优、学习刻苦、自理能力强的苏陈优秀学子免去住宿费,提供安心的学习条件。
三、办好高质量“四个课堂”,解决农村家长后顾之忧
针对苏陈农村留守儿童较多、家长进城打工早出晚归、孩子缺少专人照顾的矛盾,大力支持苏陈各中小学高质量办好早晨诵读课堂、课后公益课堂、周末乐学课堂、假期实践课堂。
1. 诵读课堂:苏陈小学、大冯小学在四到六年级试点。任课教师到校管理时间为7:20-8:00。
2. 公益课堂:苏陈小学、大冯小学在四到六年级试点,任课教师留校管理时间为春夏学期至18:30左右,秋冬学期至18:00左右。苏陈中学(大冯校区)寄宿生,任课教师管理时间至21:30。公益课堂,既要求做到学生当日作业校内清,也要加强特色社团建设,丰富学生知识。
3. 乐学课堂: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年级,周六、周日上午两个半天,开设乐学课堂,任课教师管理时间为9:00至11:30。场地服务由村社区负责管理。
4. 实践课堂: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优秀中学生深入城市、农村开展实践活动,引导教育学生科学管理假期时间。原则上寒假一个星期,暑假两个星期。
“四个课堂”,任课教师以党员教师为主,采取家长申请和学生自愿原则开设,教育教学质量以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考核为准。
四、奖励优秀教师和学生,设立教师“菁英奖”“斯霞奖”、学生“标兵奖”和“雏鹰奖”
1. 教师“菁英奖”、“斯霞奖”
——结合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和学业水平测试,每年评选两次教师“菁英奖”,重点鼓励在全区、全市教育教学质量优异的教师和教师团队。集体奖励10000元,个人奖励3000元。
——评选关爱学生身心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好、家长满意度高的优秀班主任,颁发“斯霞奖”。每年5名左右,奖励3000元。
“菁英奖”“斯霞奖”获奖教师暑假期间外出游学、疗养,放松身心、丰富阅历,镇政府给予专项补贴3000元。
——设立初三年级组专项奖金。初三年级组全额完成教育教学指标任务,奖励一线任课教师专项奖金。总奖金数额按任课教师人数计算,以人均10000元发放,分配方案由年级组集体研究,依照教师工作强度和贡献度分配,其中班主任奖金不低于20%。在完成以上任务基础上,强化更高质量导向,每新增录取1名省泰州中学、1名四星级高中,分别再奖励该生所在班级教师20000元、10000元。校级班子奖励以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认定为准。本项考核奖励将根据学校年度综合评价成绩变化,做动态调整。
2. 学生“标兵奖”、“雏鹰奖”
——“标兵奖”。苏陈各小学六年级品学兼优学生,办理苏陈初中学籍的,奖学金10000元。苏陈初中学籍裸分超统招线录取省泰州中学的,奖学金10000元;录取其他四星级高中的,奖学金5000元。
——“雏鹰奖”。每年上下学期各评选一次苏陈学生“雏鹰奖”,人均物质奖励1000元,全年名额200名左右。
五、关注培育农村本土生源,严肃整顿农村教育环境
以苏陈小学、大冯小学为重点,将高质量教育教学管理、关心学生成长成才作为镇党委政府助力学校发展的重要依据。
以村、社区为网格,每年开展走访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家庭活动,着力解决农村家庭教育中遇到的困难。
以整顿校外培训机构为关键,加强对苏陈辖区内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力度,对打着教育旗号,侵害群众利益,违规将生源向外输送的行为,一经发现,镇政府将全力配合教育部门严肃查处。
六、强化阵地建设,全面营造教育振兴氛围
利用苏陈中学“乡镇初中艺术课程”和大冯初中“乡土体育课程”省级课程基地效应,每年举办苏陈学生书法大赛、体育大赛等活动,全方位展现苏陈学子风采。结合跃进路改造,建成集书法展示、体艺教育、乡土课程为主题的教育文化一条街。
本意见涉及教育教学成效,以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认定为准。意见实施将适时根据教育教学质量变化情况作相应调整,所有考核奖励结果经苏陈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报区教育局后实施。
中共泰州市苏陈镇委员会 泰州市苏陈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