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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靖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0年第1批次(18挂)建设用地将位于新桥镇孝化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3.2724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将斜桥镇江平村0.396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333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将张甸镇甸头村0.4723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46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将广陵镇通靖村,河失镇刘庄村、西荡村、印荡村、印庄村、元仙村,曲霞镇丁桥村、曲霞村、肖榨村、印达村39.063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4.24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广陵镇通靖村,河失镇刘庄村、西荡村、印荡村、印庄村、元仙村,曲霞镇丁桥村、曲霞村、肖榨村、印达村5.313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3.729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将黄桥镇南殷村、翁庄村2.7506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2.42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将垛田街道凤凰垛村、金岛社区0.8171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76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垛田街道凤凰垛村、金岛社区0.048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264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将垛田街道莲溪湖村、张皮垛村3.867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56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垛田街道莲溪湖村0.02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8587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将临城街道新姜村3.2959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垛田街道杨荡村、张皮垛村,临城街道紫荆河社区6.776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264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垛田街道张皮垛村、张皮垛村0.653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1231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将垛田街道莲溪湖村4.7111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463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垛田街道莲溪湖村0.036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0052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将竹泓镇竹一村0.3595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359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垛田街道新徐庄0.2398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239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垛田街道新徐庄0.184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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