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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才是受害人
引发大批圈内圈外的网友围观
“从各种角度来说,我没有权利随意查看别人的身份证,并且对方给我的身份证也不排除造假或者网图的可能。所以我只能在我允许的能力范围内杜绝未成年人约稿的情况发生。在出事之前我也从其他地方有听说过这位老板的大概情况,芙芙经常在圈内进行大金额消费,也算小有名气的富婆,都没有出现过不良影响的事件。” “我之前也问过是不是成年,你告诉我成年了我才接的。”微博博主“沐血长安”在设圈,前后花费也超过十万,她解释,90、00这代人,相关的圈子非常多,并且每个圈子内都有通过消费实现个人精神追求的玩法,比如三坑、手办、盲盒等等……只要是小圈子,自然极其受圈内约定成俗的规则、供需影响的价格限制。这次事件的持续发酵 谁才是受害者? 有的骂家长 有的怪画师 也有的觉得画师、家长双方都挺惨 全被小孩坑了,观点不一
该不该退钱?
“我这几天都没睡好,今晚都没睡。”画师白琴介绍,针对网上“欺骗未成年人”、“价格虚高”、“偷税漏税”等质疑,她认为画师们也是受害者,目前涉及此事的画师组织了一个群,截至发稿统计,涉及此事的画师至少54位,涉及金额超过25万元。
根据白琴所在的画师受害群统计,单幅价格最低210,最高7万元,其中5000元以上11幅,1万元以上3幅;明确标注已完成画作16幅,未完成画作12幅,退款画作4幅。如何管理好熊孩子网络消费
2016年2月至4月,未成年女生小雅(化名)因迷恋上某直播平台,3个月内“打赏”某主播65万余元,其母刘女士遂以女儿名义起诉该直播平台要求退还“打赏”金额。2017年9月一审法院判其败诉并认为:虽然刘女士称小雅在直播平台的注册账号是小雅以刘女士的名义开设,并通过刘女士名下微信、支付宝私自消费,但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小雅是在刘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登录并“打赏”。2020年初,山西运城的段女士和丈夫在浙江打工,过年回到山西老家,因为疫情的原因,两口子都被隔离。就在隔离期间,出问题了,段女士的儿子趁着没人管,把爸爸妈妈的好几张信用卡都刷爆了,钱都拿去打游戏了。
段女士说,光1月25日一天,她的一张一万元额度的信用卡就被刷爆了,在接下来短短五天时间里,另一张信用卡又被陆陆续续刷爆,算下来两张卡总共被刷走了13000多块钱,而这些钱全进了游戏公司。让段女士惊讶的是,这些都是自己读一年级的儿子干的,8岁的孩子是怎么把钱花出去的?段女士说,当时隔离期间为了方便联系,她把手机留给了儿子。孩子就自己下载了游戏。
周女士称,她12岁的孩子因为痴迷一款网络手游,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向某公司购买了9个高段位某游戏账号,先后支付12余万元。周女士事后联系游戏公司要求退款遭到拒绝。经过市场监管局多次调解,最后游戏公司同意退还投诉人6万元。 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玩游戏大额氪金等事件,一度引发社会关注,东方网记者也曾就“未成年人打赏主播”、“未成年人大额氪金”等问题曾专门询问过律师。上海通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海洋律师表示,未成年人进行此类消费的,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的情况下,买卖行为无效。《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如果芙芙确为未成年人,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芙芙的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未确认的情况下,该“约稿”所形成的“买卖行为”无效。但鉴于芙芙确实收到部分画手已经画完的稿子,也理应给予画手一定补偿。朱律师也提到,发生此类问题,不应是“一边倒”的过错,要规避上述问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就监护人而言,其应更加关注自己的孩子,保护好个人账户信息,尤其是银行卡的支付密码。监护责任是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的法定责任,父母是避免未成年人非理性网络消费的第一责任人。父母在尊重未成年人隐私权、适度自主权的前提下,应教会他们防范互联网风险,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规避子女对电子支付工具的不合理使用。
对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行为 你有什么妙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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