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改善生态质量,扩大环境容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大气、水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深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潜力,为全市产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市(区)符合三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6条重点产业链的重大项目,通过全市调剂、排污权交易、上争指标等方式优先给予排污总量指标支持。
2.强化“三线一单”政策支撑。根据《泰州市三大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主动指导帮助各市(区)调整修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项目准入清单“三线一单”政策,促进产业项目顺利落地。
3.优化环境资源要素配置。策应市委市政府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政策,加大低产高排、违法排污企业执法监管力度,促进工业用地盘活。对盘活地块及时调查监测,推动土壤修复,确保土地能用好用、无后遗症。及时核算清退工业企业排污指标,助推一批重大项目落户。
4.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本着“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理念,大力推进“绿岛”建设,围绕园区小微企业危废处置、港口船舶污水、餐饮油烟、畜禽养殖等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治理难题,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8个“绿岛”,逐步形成“绿色群岛”效应,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治污成本、解决环保难题,统筹“绿岛”集中治污减排指标,用于重大项目建设。
5.提升精准执法监管水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利用大数据平台大力推行“不见面”“非现场”精准执法,将“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大数据平台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市域,完善长江感知环境一张网,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智能化、信息化、精准化水平。切实加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力度,坚决打击恶意排污行为,为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6.深化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深化泰兴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在完成泰兴经济开发区日化产业园规划环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园区集成改革试点作用,建设泰兴中试孵化产业园等一批研发中心,助力园区提档升级。在全市范围选定1-2家重点开发区(工业园区)推进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以解决影响园区高质量发展突出问题为导向,放大生态环境政策措施对促进产业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作用。
7.加强环境经济政策激励引导。建立“银政企”保姆式服务体系,推广排污权质押贷款等绿色金融服务,发展基于碳排放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结合推进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环保脸谱”等工作机制,加大绿色金融产品供给,加大对企业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积极推进绿色债券贴息、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绿色担保奖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积极争取省级环保资金,向环境整治任务重、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的乡镇、园区和企业倾斜,指导帮助各地积极争取中央环保资金,并将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推荐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
8.实施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围绕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培育一批重点行业绿色龙头企业,定期进行表彰和推广,精准投放限产豁免、资金补贴、绿色金融等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用能改造、生产工艺改造、污染治理设施提标升级,带动传统行业绿色转型。
9.巩固提升生态创建。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生态工业园区等系列生态创建工作,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创建名额,指导帮助各市(区)、园区开展生态创建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开创幸福泰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10.提供环保人才和技术服务。持续推行“专家治厂、科学治污”,定期组织环保人才技术洽谈会,搭建环保人才和技术供需线上平台,不断满足企业的环保人才和技术需求,每年帮助全市企业引进不少于100名环保专业本科以上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