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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狗绳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资料图 为了倡导文明养犬,泰州市政府出台了《泰州市犬类管理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对携犬出户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规范。
△资料图 《泰州市犬类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1.5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如果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依照《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的法规。
其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资料图 从今年5月1日起,如果市民带狗狗出门,不佩戴犬牌和系犬绳的话,你的行为将不再是违规行为,而是违法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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