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当怀疑车辆存在质量缺陷时,我们该如何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请求消协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进行调解、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申请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经营者明知车辆存在缺陷仍然出售,或车辆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未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消费者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如果经营者销售车辆时,故意隐瞒车辆存在的缺陷,应认定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车款三倍的赔偿。
最后再次强调一下,当我们面临消费权益纠纷时,既要勇于维权,也要注意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