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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涉氨制冷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提升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管理,2021年4月21日下午,海陵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海生带队督查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工贸科、城北街道以及城中街道安监办负责人参加督查。 督查组先后来到泰州市苏中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鑫海水产品批发市场,听取企业有关涉氨设备、风险点及安全人员配备情况的汇报,询问了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检查企业生产现场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组织企业安全员穿戴防护衣和空气呼吸器进行突发情况处置演练。 一是要深入学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双十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要重视平时的制度落实,消除安全生产侥幸心理,落实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各项管控措施; 三是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风险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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