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立即调取了举报人的行车记录仪视频
迅速锁定违法车辆
4月23日上午
民警通知违法当事人丁某到快速路大队接受处罚
丁某称当看到路边有行人招手 想着生意来了 便立即减速停车载客 交通安全被抛之脑后
丁某在城市快速路上载客的行为违反了《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丁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城市快速路禁止行人通行 不能为了自己出行方便 步行进入快速路 出租车在快速路上禁止随停载客 不能为了赚钱 招手即停
这里提醒广大市民 城市快速路车流量大,过往车辆车速快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