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泰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党政同责,高位推进。市领导多次直奔问题现场,协调解决农贸市场提档升级、食品小作坊改造、小餐饮大排档整治等重点难点问题。
市委、市政府出台《泰州市市级部门以及驻泰有关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无缝对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十大攻坚行动”,在重点领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打食品安全犯罪行为。2020年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427件,刑事立案4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66人。
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认真开展自查评价工作;成立食品生产品质联盟,促进食品生产企业行业自律、共赢发展。
2020年,靖江市获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泰兴市、兴化市获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累计有5个市(区)获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着眼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泰州市食安办创新实施食品安全“阳光惠民”六大系列工程,并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聚焦农村集体聚餐安全,建成标准化、规范化农村聚餐“阳光宴会厅”113家,实现聚餐点食品安全无事故;
聚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建成源头可查、去向可追、信息透明的“阳光菜篮子”26家;
聚焦食品小摊贩脏、乱、散问题,在高校、大型企业周边划定食品小摊贩集中区6个,规范管理“阳光餐车”800余个;
聚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安全,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式“阳光厨房(食堂)”1200余家;
聚焦食品小作坊产品质量把控不严问题,在全省率先开展地方立法,出台《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办法》,并建成集中加工“阳光食坊”2个;
聚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筛查防范,组织对30大类32890批次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先后18次向社会公示抽检统计分析信息,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食品全部及时进行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