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掌握企业基本情况。了解掌握企业运行状况和发展动向,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保障,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技术成果转化。
■ 第二条,帮助解决问题难题。每月至少走访企业一次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营商专员座谈会。及时了解企业运行动态和存在问题,掌握企业的真实想法和意愿,协调解决企业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第三条,宣讲各项政策法规。及时将最新政策法规、最新要求标准等传达到企业,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量、标准等工作,帮扶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第四条,加强企业安全督导。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督促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消灭消除潜在的安全事故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生命不受侵害,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第五条,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对于无法解决的困难问题,帮助企业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目标明确、步调一致、上下互动、齐心协力”的统一机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六条,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必须实地走访企业,坚决不搞形式主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有关规定,不给企业增加接待负担,不参与任何与走访无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