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泰州姜堰一男子无故阻碍防疫工作,甚至当街辱骂防疫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8月4日上午9时许,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溱潼派出所接到市民范女士报警,称8月3日下午,其和张女士等3名防疫志愿者在对溱潼镇沿街店铺张贴、发放疫情防控经营告知书等宣传资料时,被一名男子无故阻拦,并遭到公然辱骂。
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确认男子身份为村民徐某,并将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徐某当即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
经查,8月3日下午2时许,徐某坐在路边饮酒,看到范女士等人发放宣传资料时,觉得她们碍眼,竟趁着酒劲,公然阻拦范女士等人张贴公告,并进行多次辱骂。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徐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十分后悔,表示今后一定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
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加之其有犯罪前科,刑罚执行完毕未满三年,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最终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期间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