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报警电话是群众危难情况下的紧急救助热线,却有人酒后多次恶意拨打,甚至辱骂接警员,严重影响110正常接处警工作秩序,占用公共资源。日前,姜堰男子徐某酒后无故寻衅滋事,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达17次,结果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9月7日晚上9时许,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市民徐某报警,称其被一名外地女子电话“骚扰”,请求民警调查。接报后,110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将警情派发给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天目山派出所处置,并告知徐某耐心等待民警调查。
不料此后,徐某不听从接警员解释,趁着酒劲继续拨打“110”电话,并无故侮辱谩骂、言语骚扰接警员。在接警员多次告知徐某不要占用公共资源的情况下,徐某仍不听劝告、不依不饶,近1小时内连续拨打“110”电话17次,严重影响了110接警台的正常工作秩序。
为有效树立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天目山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下发的指令后立即开展调查。当晚10时许,民警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徐某传唤至派出所。面对民警询问,徐某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经查,案发当晚,徐某一个人在家中喝酒后感觉很无聊,便随意拨通了一位陌生女子的电话,后在电话中辱骂对方,对方挂断电话并将其号码拉黑。为发泄心中的情绪,徐某便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女子骚扰他,当听到电话里传出女性接警员的声音后,徐某又借着酒劲言语骚扰、辱骂数名接警员,并在长达一个小时的时间内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多达17次。
由于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9月9日,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对于恶意占用公共资源,无故拨打110,甚至辱骂110接警员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