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泰兴市黄桥镇吴韩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1.7442公顷,其中吴韩七组农用地0.703公顷,吴韩八组农用地1.0412公顷。现将该地块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具体范围以泰兴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用地性质确认图(用字第321283202100100)及勘测定界图为准。
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项目建设。
本公告发布后,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征地涉及的村(居)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示期: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