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发挥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积极引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助力全市营商环境的优化。
市市场监管局始终以“领跑者”的姿态,敢于为各部门立标杆、树标准,主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流程,率先在公文拟稿环节增加“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实行“文件起草处室初审、法规等业务处室二审、综合评估得结论”审查模式,确保审查无遗漏、审查有痕迹。
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要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必审。
依据《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我市各类重大政策决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提交讨论草案中应当包含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情况。起草部门可向各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征询意见。
推行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制度,重点督查抽查各地各部门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有关政策措施是否履行审查程序、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结论是否准确等,督查抽查情况向同级政府通报。对发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指导被抽查单位及时认真整改。
畅通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本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本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整改建议。
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鼓励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由第三方组织机构对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供政策制定机关决策参考。
2021年1月至10月,全市出台涉及市场经济主体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共842个,经公平竞争审查建议修改文件2份;清理2021年之前存量政策文件30份,废止限制竞争政策措施1个,有效维护了相关领域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