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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江苏医惠保1号将启动投保大重病患者看病负担再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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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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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女士来自连云港,59岁,最近来南京帮忙带孙子。她告诉记者,2019年自己查出乳腺癌,由于发现早,手术后恢复得不错。此后,她想购买市场上的商业健康保险来增加一些保障,但常常被投保条件拒之门外。“商业健康保险,像我们这种情况一般不让买,尤其我是2019年动过手术,再一个年龄的问题,也受到限制。”窦女士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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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是,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会同13个设区市医保局以及全国11家商业保险公司,共同推出了一款由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个人自愿参保,为江苏省参保群众设计的首个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补充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江苏医惠保1号,于11月4日正式发布。江苏医惠保1号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面向我省所有参保人员,不限参保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类型等,均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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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周英介绍:“江苏医惠保1号一是聚焦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不足的部分,二是聚焦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以外个人自费费用负担较高的部分,三是聚焦重特大疾病,对经基本医保以及上述两项保障以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部分再予以保障,是连环的三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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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江苏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赵国栋告诉记者,该产品突破了传统商业健康保险模式,具有免赔额度低、保障责任全、服务体验多等诸多优势。

江苏医惠保1号为参保人员提供四个方面的保障。一是保障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的部分。重点保障住院、门特治疗以及使用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障后个人自付费用较高部分。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1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6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7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二是保障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以外的部分。重点保障住院和门特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包括医保目录外自费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切实减轻患者医保目录外费用负担。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2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5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6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三是重特大疾病再保障部分。为切实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问题,对经上述两项保障责任保障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再予以赔付(包括免赔额1万元和2万元在内的自付和自费总费用)。该项保障责任免赔额5万元,赔付比例为45%,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四是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责任。产品将根据合同约定,对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进行补充保障,以进一步减轻相关患者高额费用负担。

江苏医惠保1号不限制既往病史参保,首次参保有既往病史的人员,在上述前三项保障部分赔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参保时为非既往病史患者,参保以后发生疾病不降低赔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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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惠保1号采取由中国人寿1家保险公司主承保,其余10家保险公司“共保”的模式,产品拟定年保费为158元。目前,该产品已进入推进实施阶段,预计本月底或下月初可以进行产品正式发布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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