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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16时30分,泰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吴州凤凰路往西50米处,一辆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时和一辆横穿马路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三轮车驾驶人受伤倒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 医药高新区大队民警随即赶赴现场 一边抢救伤者一边现场勘查
现场除了被撞车辆和散落物品 并未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任何线索
民警根据目击者对电动车驾驶人服装身形的描述,搜集案发路段所有监控进行反复查看,最终通过行动轨迹比对,锁定逃逸者为某酒店工作的仇某。
10月28日,民警赶往仇某居住地将其抓获。经了解,事发当天仇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去上班,途中发生事故后,由于害怕承担事故责任,就选择了逃离现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其实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究其原因,还是驾驶人普遍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发生交通事故后,自认为非机动车不会被追责,跑了就“抓不到我”。 对此,泰州交警表示 不存在的!
发生交通事故 逃避不能解决问题 勇于担责才是王道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应立即救助伤员并报警 保护好现场 千万不要学习这位当事人 溜之大吉一时爽,事后流泪悔断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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