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泰州市野徐镇(东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E1E2地块图则调整 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至2021年12月8日
公示中 泰州市野徐镇(东片区)规划范围: 东至东风路,南至健康大道 西至鼓楼路,北至解家舍路
对区域内的E1E2地块 从功能布局、建筑高度、配套设施等 进行局部调整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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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E1-18医疗卫生用地,E1-19防护绿地两地地块根据城市设计要求,细化调整为: E20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为7.2公顷,容积率为1.5-2.0,建筑密度上限为4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E21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为5.4公顷,容积率为1.5-2.0,建筑密度上限为4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E22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为10.4公顷,容积率为1.5-2.0,建筑密度上限为4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E23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6.1公顷,绿地率≥90%; E24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4.6公顷,绿地率≥90%; E25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为6.5公顷,容积率为1.5-2.0,建筑密度上限为4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E26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为20.5公顷,容积率为1.2-2.0,建筑密度上限为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00米;
1、根据该片区城市设计、医疗小镇规划及建筑概念方案的要求配备相关综合商业配套,功能包括酒店、商业中心、餐饮配套、便捷商超、专营店、体验店等,各种业态联动布局;配套健康文化设施,功能包括健康文化中心等。
◆E1-26地块的综合商业面积不超过12万平米,配套健康文化设施面积2万平米; ◆E1-25地块的综合商业面积不超过4.5万平米,配套健康文化设施面积0.7万平米; ◆E1-20地块的综合商业面积不超过5万平米,配套健康文化设施面积0.8万平方米; ◆E1-21地块的综合商业面积不超过4万平方米,配套健康文化设施面积0.6万平方米; ◆E1-22地块的综合商业面积不超过7万平方米,配套健康文化设施面积1万平方米。 2、E1-26地块内延外围布置一条不小于23米的道路,沟通内外交通。
3、内部水系与鼓楼路西的水系保持协调沟通;下穿鼓楼路的人行地下通道等需与路西地块方案保持协调沟通。
4、合理组织整个地块的动态交通、静态交通设计,建议先行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分析研究。
5、充分考虑东风路、健康大道、鼓楼路界面设计,落实城市设计的天际线、视觉通廊等要求。
6、地块在编制修建型详细规划和实施建设中,除满足控规确定的建筑退让、建筑密度、容积率、配建设施等强制性内容外,还应符合历史文化保护。抗震、消防、防洪排涝、人防、卫生、安全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7、根据地块建设项目特点可进行项目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影响分析、安全评价等,保障自身及周边地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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