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门买菜 遇到菜商缺斤短两 怎么办??? 近日 刘大妈就遇到了难题!
“你好,请问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吗?我怀疑这边卖鱼的商贩秤不准,请你们过来检查下。”
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后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携带标准砝码等检定设备 奔赴城区某农贸市场 对被举报的电子秤 进行计量检定
经查,卖鱼商贩王某使用的是未经检定的电子作弊秤,该类电子秤可通过程序设置随意改变称重量值,从而达到赚取黑心钱的目的。执法人员当场没收了该电子秤,并依法对王某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为规范农贸市场计量行为 保障使用的计量器具准确、可靠 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工作人员 对全市40余家农贸市场 近1500台电子秤 进行免费强制检定!
电子秤计量是否精确 是否存在短斤少两 是否存在破坏电子秤准确度 私自改装现象 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行为 是否存在使用超检定周期计量器具行为
对检定合格的电子秤张贴计量检定合格证,对检定不合格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检测下来 绝大多数电子秤 都检定合格 不合格的产品 仅为个位数
对于这些违法的商贩
如何处罚?
第十六条 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第二十六条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市场监管局多年努力 我市农贸市场经营秩序 日趋规范 但计量违法行为 仍有发生!
虽然每年都对农贸市场检验,但在平时生活中,部分不法商贩依旧铤而走险,私自换成未经检定的作弊秤坑蒙消费者,该行为多见于水产及活禽交易,具有隐蔽性强、难以复秤的特点。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需留意使用的秤是否粘贴强制检定合格标签,怀疑称重不准,可到市场的公平秤复核,或者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 只有心中的秤准了 社会才会多一份诚信和公平!
小计量关乎大民生 为进一步解决部分不良商家 违法使用作弊秤 市场监管局 计划从加强农贸市场管理角度 来解决此类问题 要求市场主办方 统一配发电子秤 目前正处于试点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