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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寺巷:多人组团“偷菜” 民警打响“萝卜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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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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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偷菜”了吗”,这句曾经爆火的经典语录源自风靡一时的“开心农场”网络游戏。没想到在现实中,竟然真的有人上演着“偷菜”的戏码。

11月14日傍晚6点左右,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寺巷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常先生的报警,称在健康大道与祥泰路路口旁边田里,有人在偷自家萝卜,现场共有8个装满萝卜的大麻袋,预计损失上千元。接警后,民警黄正超立即赶赴现场,控制案件当事人并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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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常先生自述,他傍晚来田里查看时,恰巧发现罗某山、陈某娣等五人在偷萝卜,愤怒的常先生当场抓住了其中二人,还有三名女子趁乱跑了,连电动车都没来得及开走。了解情况后,民警随即将已抓获的2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同时联系货车将其余3人的电动车运到派出所“守株待兔”,没多久,剩余三名女子也主动“上门”投案。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次日13时许,在同一地点,常先生的萝卜又被另一伙人“盯上”了。当发现时,袁某等5名女子已将常先生田里约200斤的萝卜拔出,价值约700余元。

“最近这段时间,总是有人隔三差五的“组团”偷萝卜,警察同志,你们可得帮帮我啊!”常先生向民警诉苦。

人赃并获,民警对前后两起案件中袁某等十人进行了审查和严肃批评教育,“本以为只是几棵萝卜,没想到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我们再也不敢了!”面对民警的讯问,袁某等十人对自己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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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该十人因盗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同时,寺巷派出所将组织警力,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农田的巡逻防控,遏制同类案件高发势头。


警方提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一旦触及法律,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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