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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杰同志为靖江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周彬同志为靖江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军同志为靖江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史亚萍同志为靖江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赵晔岭同志为靖江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陆国胜同志为靖江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兴松同志为靖江市人大常委会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工作委员会主任;严亮同志为靖江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文萍同志靖江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李江豪同志靖江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高永祥同志靖江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吴铭华同志靖江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陈建定同志靖江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冯晓东同志靖江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印江红同志靖江市人大常委会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邵卫同志靖江市人大常委会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裴颂文同志为靖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两年)。杨锦华同志为靖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冒金山同志为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靖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许飞同志辞去靖江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其辞去靖江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靖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靖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钱飞同志辞去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其辞去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靖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靖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杨锦华同志代理靖江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靖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冒金山同志代理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备案。来源:靖江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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