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某某今年42岁,是个吸毒多年的“瘾君子”。自2015年以来,褚某某曾因吸食毒品先后18次被行政拘留、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曾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
但多次的处罚没有让他有一丝悔意,2019年9月28日中午,褚某某又在其家中容留他人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查获。2021年1月20日,褚某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当日,褚某某在被送至看守所收押时却因“消化道多发性金属异物”被拒收。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获取该线索后立即向看守所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看守所表示,褚某某吞食的金属异物容易造成消化道穿孔,看守所尚不具备此项诊疗条件,发生生命危险后如果救治不及时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所以在其体内存在异物的情况下暂不予收押。承办检察官随即与侦查机关承办人取得联系,督促侦查机关及时将褚某某带至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异物位于上腹部,手术取出难度大,鉴于情况比较稳定,可定期观察判断是否可以自行排出。
之后,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每周督促侦查机关承办人带褚某某至医院检查,直至2021年6月,检查发现褚某某体内仍有异物。
是异物真的如此“稳定”
还是排出后又吞食了新的异物?
这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怀疑
经过慎重考虑,检察官建议侦查机关承办人带褚某某至医院检查前不再事前联系褚某某,而是突击带其至医院检查,避免褚某某事前知道检查,为继续逃避刑罚的执行,在已经排出异物的情况下再次吞下异物。
2021年9月15日,检察官再次督促侦查机关承办人带褚某某至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后认为手术取出比较困难,建议先配药服用,观察两周后再做决定。检察官随后对褚某某进行了谈话教育,晓明利弊,明确告知如果无法自行排出将考虑进行手术取出。经过持续关注,近日,检察官得知褚某某体内的异物已经自行排出,阻碍收押的情形已经不存在了,随即提醒侦查机关承办人尽快将褚某某送至看守所收押,次日,褚某某进行了入所检查后,被依法收押。经检察监督,生效判决最终得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