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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决定面向高校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1日至2004年2月25日期间出生)。5.普通高校2022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须承诺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此次招聘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组赴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设立招聘点,根据疫情情况和报名情况进行安排。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填写《报名表》,领取笔试准考证,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5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地点为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如因疫情原因,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邮箱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上午8:00至2月25日下午17:00。1.报考人员通过邮箱提交报名资料后,以收到邮件自动回复“报名材料已提交”,视为报名材料提交成功。提交成功48小时后,考生可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的邮件。收到区教育局发送的“您已通过资格初审”的邮件,报名方为有效。区教育局报名邮箱:hlqjyjrsk86998277@163.com,邮件主题为:海陵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代码+姓名+专业。 (1)《2022年海陵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尚未发放的,须提供本人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就读院校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4)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上传承诺书。4. 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海陵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1)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方可参加面试。未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名表(贴好照片,见附件2)、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证件照1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高校尚未发放的,须提供本人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就读院校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学生成绩单(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书面承诺原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3)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1. 体检由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选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考察,重点考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在体检、考察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就业协议书作废,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海陵区人民政府网、海陵智慧教育网、海陵教育发布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经调查核实确认资格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对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并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符合泰州市海陵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按《泰州市海陵区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见附件3)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海陵智慧教育网:https://www.hlzhjy.net/和海陵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招聘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泰州市海陵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组:0523-86998279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3-863393501. 考生进入考点当天的要求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后期公告。 2.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广大应聘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1:海陵区教育系统2022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2年海陵区教育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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