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上旬,小李经同学介绍,以比市场价低的价格在一谢姓经销商处团购了10瓶茅台。由于酒的口感不对,小李疑心买到了假酒。
小李拨打了12315维权热线,接线人员建议小李携带有效购物凭证和商品到销售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现场投诉。但团购的酒是同学寄过来的,不说正规发票,连发货单也没有。
他又咨询了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为其联系到厂方鉴定人员。经鉴定,酒的外包装盒、酒瓶等都是真的,但通过扫描包装二维码发现,同一箱酒生产日期、物流码等并不一致,因此鉴定人员判定小李买到的是回收酒盒、酒瓶的罐装酒。
如果不能出示有效的购买凭证,就不能证明茅台是从销售商处购买的,也就找不到具体的索赔对象。小李找到牵头团购的同学,得到一份团购的购货单据,立马交到了执法人员手中。
执法人员依法对经销商谢某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与双方沟通,谢某向小李退还货款并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