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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是有“权”人 每位金融消费者 都享有八项权益 2022年的“3.15” 和泰州农商银行一起回顾 您依法享有的权益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的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充分GET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 提升金融消费风险意识 捍卫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1、警惕非法“代理维权”活动侵害; 2、注意防范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侵害,做到资金“不乱投”,借款“不乱贷”; 3、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4、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保留证据,并及时进行依法维权。 泰州农商银行将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金融服务,从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更有保障和更可持续等维度促进金融消费公平,全面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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