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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来临之际,按照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统一”模式和“三张清单”工作方法,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与各分局执法人员组成执法小组,由区局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执法尺度、统一集中行动、统一跟踪指导、统一分析评判,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无证经营,食品原料、添加剂是否超过保质期限、厨房加工区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超保质期、标签不合法等问题,是否无证经营散装食品,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销售“三无”食品等。共检查商户352家,出动执法人员796人次,立案165起,有效震慑了食品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对温泰市场、苏北商业广场、各品牌门店等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对产品是否标注CCC强制性认证标志、经营商户是否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燃气灶具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商家存在销售三无产品、无CCC强制性认证标志产品、无熄火保护装置产品等问题。共检查商户131家,出动执法人员285人次,立案5起,查扣不合格燃气灶具60余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紧密联合公安、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水产品交易市场、渔具店、餐饮店等进行深入排查,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制作、加工、销售非法渔获物及其制品,虚假宣传、未索证索票等行为。同时检查相关单位门面、店内是否涉及“江鲜”“长江江鲜”“野生江鲜”等相关宣传字样。共检查集贸市场2个,餐饮店25家,渔具店9家,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立案1起,有效规范辖区水产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巩固前期长江禁捕工作成果。 下一步,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落实市局“五统一”执法模式,扎实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与日常巡查形成合力,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执法检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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