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高港)区某香蕉经营部
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食品包装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案
2022年1月29日,高新区(高港区)疾控中心在某水果店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当日下午19时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核酸检测结果:水果店(已另案处理)经营的香蕉包装膜核酸检测呈弱阳性,经调查,该批香蕉是从高港某香蕉经营部购进,当事人购进以上进口香蕉时未向供货商索要包括核酸检测证明在内的相关资质材料,销售时亦未能提供。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50000元。
本案是我局开展“春雷1号”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查办的第一件进口水果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案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严”字当头,是本案最突出特点。一是行政机关对涉案经营户和供货商均依法顶格处罚,二是开展全区大排查,对违规经营的34 家经营户均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