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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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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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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公开信

近日,多地因农产品交易运输等出现聚集性传播,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泰州与上海、南京、常州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农产品交易往来密切,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泰州市农村疫情防控组特向全市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出如下倡议:

做好个人防护。疫情防控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广大经营主体要进一步强化防范意识,积极做好本人和重点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做到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对外地来泰采购、运输农产品人员,在确保自身防护安全的前提下,主动查验“双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异常情况要主动向属地村(居)报告。

自觉报备登记。有往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要积极配合属地镇村,严格执行来泰返泰主动报备登记制度,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相关管控措施。对身边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主动提醒报备,并报告属地村(居)。

严格闭环管理。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雇工劳作、集中装缷、车辆运输、返程管控等环节严格执行集中装驳、消杀隔离、专人接引、指定线路、驾乘人员不下车等闭环管控措施。按规定督促和组织重点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从业人员中的返泰驾乘人员,均应落实单独隔离居住措施,再次出车前不得与社会面接触。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不主动报备登记、刻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核酸检测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让我们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共同构筑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农村疫情防控组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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