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309县道顾高殷野村路口,一辆帕萨特轿车驾驶员在交叉路口因未观察路况,与右侧一辆直行的轿车相撞,两车几近报废。
当天17时许,姜堰交警大队顾高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殷野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车头朝东掉落在路边沟塘里,整个车身惨遭“拦腰”撞上,整体严重变形,地上散落着车辆碎片。车上一名男性乘员躺在一旁,不停发出痛苦的呻吟声;路口北侧停着一辆黑色奔驰轿车,引擎盖扭曲变形,保险杠脱落,车头撞烂,前排两个安全气囊已经弹出。两车几近报废,场面令人不寒而栗。
在妥善安置好伤者之后,民警从双方当事人口中获悉,事发时帕萨特轿车从沿殷野村由北向南行驶。当行至309县道交叉路口时,因为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帕萨特轿车未仔细观察周围路况,径直驶入路口,被右侧一辆奔驰轿车拦腰撞上,造成两车严重受损,庆幸的是只造成副驾驶上一名男性乘员受伤。
帕萨特轿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事发时的惊险一幕,轿车行至路口时丝毫没有减速,驶入路口后,一下了就被右侧驶来的奔驰车撞上。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怎样通行?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如果没有上述交通信号的,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关于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如何通行的问题,在线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交叉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的,要减速慢行,并且要让行人先行。
2.《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 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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