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持续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就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堂食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堂食。自4月16日12时起,全市餐饮单位有序恢复堂食经营服务。
二、严控人流密度。根据需要采取限流、预约、限时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餐饮场所堂食就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能力的50%,包厢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宴会一律停办,开办时间另行通告。
三、加强防控措施。各餐饮单位要根据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检测;要严格落实日常健康监测、一米线、测温验码、定期消杀等防控措施,安排专人引导顾客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入场。发现有体温异常的或“场所码”红黄码的人员不得接待,将其安排在临时隔离场所,并立即向属地报告。
四、严格督查检查。各地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立即责令停业整顿,依法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