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对兴化市彪炳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4家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登记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苏文旅规〔2022〕1号)、《泰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办发〔2021〕6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提交申请材料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培训机构进行材料审核、实地核验、集体论证,拟同意对兴化市彪炳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4家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登记,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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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7日—4月23日,公示期为7天。
三、其他事项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个人反映的情况,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单位反映的情况,请盖上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3号楼206室市场监管与法规科(兴化市乌巾荡风景区)。
联系电话:0523-83242987
电子邮箱:xhswljsjk@163.com
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