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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 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2022年4月28日区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做好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设立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泰州市姜堰区 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2年4月28日区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宗雯同志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泰州市姜堰区 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2年4月28日区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夏有文同志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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