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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树立食品安全管理标杆,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百家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评选活动。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或城郊结合部、注册时间一年以上、营业面积50平方以上的食品经营主体均可参与评选。 年内在全市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建成100家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其中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各建成20家,海陵区、姜堰区各建成10家,鼓励更多的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对标参评。 各经营主体向所在地市(区)市场监管局自愿申报参评,并对照《泰州市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整改提升。8月底前,经各市(区)局初审、市局验收后确定认定名单。 申报参评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扫码查看示范店标准和申报表 符合条件的快来报名吧 我市自去年起首次启动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评选活动,并制定了《泰州市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标准》,从总体要求、主体资格、经营条件、制度管理、人员管理、进货查验、过程控制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创建要求。同时,整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成员单位的政策资源,最大限度为参评主体提供政策、资金、信息、渠道、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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