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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降低建设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市住建局通过深入调研,联合市行政审批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明确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加快编制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从源头上统筹把控,发挥好规划引领建设、优化审批的作用。 居住区人防工程达到省定最低人均配建指标,并按规定配置医疗救护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剩余部分可以申请易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建设单位自主权。 针对医疗救护、防空专业队等工程建设折算比例不统一的情况,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折算,并明确折算统一按建筑面积计入。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运用《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测绘指南(试行)》,人防工程审批、设计、图纸审查、竣工验收各阶段建筑面积测量及计算按照测绘指南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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