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及绿色建筑建设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在重点区域率先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示范项目建设。新建5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片区、1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使用国有资金的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须执行国标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推动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课题研究。引导既有建筑实施能效提升、节能改造,积极推动老旧小区节能改造。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能源托管模式在公共建筑和高能耗建筑节能改造中的应用。
3.加强绿色建筑运营管理。建立并完善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制度。推动智慧建筑运营技术应用,建设智慧居住社区,提高建筑智慧化管理水平。
4.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政府投资的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应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引导工业厂房、商业、医疗等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体系。“十四五”期间,全市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住宅全装修。
5.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建立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推动建材工业与建筑业融合发展。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采信应用,鼓励在政府投资的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
6.深化可再生能源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光热、光伏、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复合应用,推动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一体化应用。
7.鼓励绿色金融应用。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绿色建筑领域金融资源投放。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平台推动绿色金融效率的提升,降低绿色建筑行业的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