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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20-30个!首批江苏省高水平中学生艺术团开展遴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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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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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美育评价改革,推动学校艺术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建设向真、向上、向善、向美校园文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全省重点建设50个高水平大学生艺术团和50个高水平中学生艺术团”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高水平中学生艺术团遴选建设。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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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和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厚植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自信,提高艺术素养,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激发创新意识,增强创造能力。


二、 建设目标


支持全省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高质量开展学生艺术团建设工作。首批拟遴选建设20-30个省级高水平中学生艺术团,逐步形成特色鲜明、机制完善、制度健全的省级中学生艺术团培育建设体系。


三、 建设原则


(一)坚持育人导向,突出价值引领。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彰显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以美培元。强化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继承和弘扬,引导学生增强文化自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坚持规范管理,促进健康发展。注重加强学生艺术团管理,积极扶持、规范运作,在队伍建设、活动开展、工作考核等重点环节明确管理内容、目标和办法,保证学生艺术团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


(三)坚持特色发展,加强内涵建设。立足江苏地域文化特色,依托学校资源优势,因地因校制宜,加强学生艺术团内涵建设,在日常管理、节目编创、交流展示、品牌打造等方面积极探索特色发展路径。


(四)坚持以点带面,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学生艺术团示范引领作用,将典型引领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培训、现场推进会、交流展演等活动,建立辐射带动其他学校的美育推进机制。


四、建设任务


省级高水平中学生艺术团建设内容包括艺术实践、成果展示、校地特色、辐射带动等四个方面。


(一)艺术实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每学期在校内组织时长不低于40分钟专场演出或不少于50件的艺术作品展等高质量专场展示活动1场以上。


(二)成果展示。积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艺术活动,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展演任务,艺术竞赛成绩在全省名列前茅。


(三)校地特色。有一批保留节目、曲目或作品,并积极创编、排练、演出、展示若干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以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富有地域历史文化特色的新作品。


(四)辐射带动。在本地区中小学校具备一定的影响力,能利用艺术团高水平师资与艺术资源,帮扶带动当地中小学校建设学生艺术团,校外交流展演每年1场以上。

 

五、创建条件和创建程序


(一)创建条件


省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均可申请参与创建。


1.办团方向正确。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策文件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导向,为增强文化自信、繁荣校园文化发挥积极作用。


2.组织管理到位。学校将创建省级高水平中学生艺术团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艺术团组织机构健全,分管校长和主管部门明确,履行职责到位。艺术团活动有计划、管理有规章、工作有总结。有专人负责艺术团的日常管理、排练、演出、活动组织、资料积累等工作。学校有计划地招收和选拔有艺术特长的学生加入艺术团,有培养措施,后备力量充足。


3.保障工作有力。艺术团有一支以本校艺术教师为主组成的指导教师队伍,同时,聘请本地区或全省、全国高水平艺术专家进行辅导。学校每年有基本满足艺术团活动和建设的专项经费不少于10万元。艺术团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面积合适,功能齐备的固定排练、活动场所。艺术团排练、演出、活动的器材设施配备充足,并能多渠道筹措活动经费。


4.团队作风过硬。艺术团团风良好,团员认真参加艺术团的学习、排练和演出活动,自觉遵守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5.艺术成绩优秀。艺术团积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项艺术活动,曾在本设区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荣获最高奖或在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等省级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


(二)建设类别及人数要求


1. 歌舞类(含舞蹈团、合唱团)。其中舞蹈团不少于40人、合唱团不少于60人。

2. 器乐类(含交响乐团、民族乐团、管乐团、弦乐团、打击乐团、丝竹乐团等)。其中交响乐团、民族乐团、管乐团不少于65人,其他团不少于30人。

3. 戏剧戏曲类(含话剧团、音乐剧团、各类戏曲曲艺团等)。本类艺术团不少于20人。


4. 美术工艺类(含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社团及各类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艺术实践工作坊等)。本类艺术团不少于40人。

  

(三)遴选建设程序


1.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均可申报,创建总进度三年。同一类别艺术团每所学校限申报1个,不同类别艺术团分别申报。请各校于2022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期间登录“江苏省高水平中学生艺术团申报系统”(https://jsmyykt.artcm.cn/zxsyst/)进行申报。请各校填写《江苏省高水平中学生艺术团遴选建设工作负责人登记表》(见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为图片格式上传至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账号和密码将发送至登记表指定电子邮箱。申报学校凭“学校账号+密码”方式登录系统,在线填写《江苏省高水平中学生艺术团建设申报书》(样表见附件2),并上传艺术团近期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视频1-2个(表演类艺术团上传完整节目视频、美术工艺类艺术团上传单个不少于10分钟工作坊成果展示视频,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G)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10张以内图片、1个以内PDF文档)。《申报书》、视频、支撑材料全部确认提交后,可导出生成《江苏省高水平中学生艺术团建设申报书》,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传pdf扫描件。具体系统操作指南可在2022年10月8日后登录申报系统首页查询。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王红蕾,联系电话:025-83335639。

2. 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形成首批省高水平中学生艺术团建设名单并公示。


3. 公开建设方案。入选学校须将艺术团建设方案在学校网站公开展示并接受监督。


4. 验收建设成果。根据各艺术团建设方案,省教育厅为每一个入选艺术团建立档案,各艺术团在建设期内上传排练、演出、比赛等材料,形成过程性评价,省教育厅也将通过实地考查、举行演展等方式检查建设成果。入选艺术团须在建设期内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并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否则将视为本建设期成果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已达到本期建设目标要求的艺术团将被正式命名为江苏省高水平中学生艺术团。未达标的艺术团可以继续下一个周期创建。连续两个建设期未能通过验收的艺术团将被从建设名单中移除,但不影响以后重新申报。


六、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广泛宣传、组织、选拔符合条件的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申报,并给予入选的创建学校在政策激励、人才配备、经费拨付等方面大力支持与倾斜。创建学校要有校领导牵头,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明确责任人,要制定详实的发展规划,形成建设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配套条件,敢于创新,不断提高艺术水平,切实推进全省中学生艺术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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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完整通知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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