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提醒广大商户在日常使用瓶装液化气时要严格落实“警醒十条”:
1.打烊时必须做到“人走气关”,并有专人检查确认。
2.必须安装餐饮燃气泄漏预警保护及切断装置并接入监管平台。
3.存放瓶装液化气一般不得超过100公斤。
4.钢瓶和燃气灶具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5米。
5.预警保护装置应设置在贴近液化气瓶并距地面不高于0.3米的地方。
6.必须与正规瓶装液化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
7.用气场所需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必要时要加装机械通风装置。
8.燃气主管道与燃气灶具的连接软管应当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或金属包覆软管。
9.不得在钢瓶上方堆放厨具或电器、电线等杂物。
10.不得进行私自倒残、加热或倒置钢瓶等违规操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