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和二手房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近日,市住建局指导市房地产业协会印发了《泰州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从业人员积分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指引》明确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积分评价,结合房地产经纪机构规模、人员从业年限、受教育情况以及职业技能、经纪业绩、服务评价、奖惩情况等方面,对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实行全经营、执业周期的积分制评价。
系统会自动收集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经办的二手房网签备案、资金监管业务数据和服务评价数据,实时形成智能评价积分。对于经营过程中主管部门发现的好的做法以及违规行为,则通过奖惩评价积分进行增减,并在《指引》中对四大类74项奖惩评价事项进行了清单式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按总积分排名所处区间进行星级评价,评价设定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共五个等级。具体评定规则为:积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在前 20%以内为五星;在20%以外,40%以内为四星;在40%以外,70%以内为三星;在 70%以外,90%以内为二星;最后10%为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