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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住建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与各职能部门共享数据、联动监管,消存量、遏增量,提高经营性自建房监管长效化、规范化水平。
制定《2023年度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现场核查方案》,聘请24名专家,按照自建房隐患覆盖10%、既有建筑隐患覆盖25%的比例,每季度赴三市三区开展现场核查,督促各市(区)因地制宜做好隐患建筑分类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
修订《泰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单位管理办法》,提高名录内鉴定检测单位专业技术力量要求,明确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配备数量,加大对违规鉴定行为惩处力度,从严从紧规范鉴定检测单位执业行为。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为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等17家市级部门单位配置“自建房信息归集平台”专有账号,发挥部门联动作用,进一步规范经营性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和经营审批管理,及时发现隐患苗头,遏制增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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