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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男子酒驾被撞不敢报警,3万元“私了”原来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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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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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一男子酒驾途中汽车被撞,不敢报警,为“私了”付给对方3万元,事后才知这起撞车事故是有人为诈骗他钱财而设的圈套。日前,靖江法院对这起敲诈勒索案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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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份,赵军走进一赌场,认识了赌友丁强。一天晚上,赵军被叫到一个饭局,和丁强等人吃饭喝酒。酒后,他们驾车前往一歌厅。途中,赵军驾驶的汽车尾部被一辆“宝马”汽车撞上,他下车与“宝马”驾驶员理论。岂料,“宝马”驾驶员见他酒驾,以报警相威胁,索要钱财。赵军不敢报警,僵持之下,丁强出现,“帮助”赵军协调私了,代付给“宝马”驾驶员钱伟3万元。


2019年11月,这起敲诈勒索案在警方处理其他案件时被牵出。丁强等一伙人在警方审讯中交代,当时,他们见赵军进赌场只想混混生活费,为彻底把赵军“拉下水”,因此故意设置了圈套,并授意钱伟在赵军酒后驾车的途中追尾赵军的车辆,制造撞车事故向赵军敲诈,再由丁强出面协调,借给赵军3万元付给钱伟以私了此事。事后,钱伟从3万元敲诈款中获利1000元,余款归还丁强。之后,赵军为还这3万元,向丁强累计借款数十万元至赌场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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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强等一伙人被另案处理。钱伟亲属在案发后代钱伟向被害人赵军退赔人民币1000元。靖江法院认为,钱伟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考虑到钱伟认罪认罚,靖江法院判处钱伟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责令钱伟与其他共同犯罪人退赔赵军人民币二万九千元。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来源:靖江法院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靖江」,搜索「WeiJJ_com」即可关注,[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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