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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周 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发生哪些“大事”? “市监工作周记”为你盘点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为规范指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加强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十章56条,明确对食品安全风险较低、市场确有需求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允许分装;明确对食品安全风险较低、市场确有需求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允许分装;明确对食品安全风险较低、市场确有需求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允许分装等内容。 近日,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开展为期8个月的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正式施行2022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以下简称30号公告),明确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自2024年4月1日起,该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4月1日起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明确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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