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具配备到位”等方面,支持居家适老化设施改造和智能监测设施、适老辅具配备,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
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同一老年人身份证号或同一处房产只能对应申请一次补贴。
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改造质量监控。
根据实施改造申请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额度用完为止。
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签订合同后,只需按照补贴比例和金额支付自付部分费用,享受补贴立减的优惠。
补贴对象
海陵区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家庭均可申请,已经享受过各类政府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补贴的,此次不再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
根据《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建议目录》,清单内的居家适老化设施改造、智能监测设施、适老辅具配备均按照成交价格进行补贴。
60周岁以上老年人自付50%,补贴50%,补贴上限每户3000元。其中,经济困难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在每户3000元限额标准内按实际支出全额补贴。超出补贴标准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
01申请改造
改造前,由老年人家庭通过“江苏民政”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或“苏服办”APP—“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提出改造申请,按要求上传老年人身份证、拟改造住房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宅基地权属证等相关证明)、申请承诺书(附件2)。老年人租住他人房屋或居住子女、亲属房屋的,需获得所居住房屋产权人授权。子女、社区工作人员可代为填报申请。
02对接需求
区民政局将向社会公布服务企业名单。申请改造的老年人家庭在公布的服务企业中自主选择,对接服务需求。双方确定具体改造事项,制定改造工作方案,约定开工完工时间,保存改造前的图片资料。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双方签订合同后方可实施适老化改造。
03上传资料
老年人家庭改造完成后自主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确认后,由服务企业向区民政局提出竣工申请。通过“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企业端应用上传以下材料:改造合同、改造和购置物品清单、房屋改造前水印照片及定位、改造后水印照片及定位;发票和老年人家庭自付部分支付凭证(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除外)、验收合格确认单、申领补贴承诺书、改造企业申领补贴银行账号信息。
04审核拨付
区民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补贴申领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改造企业银行账号。
1、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建议目录
2、老年人家庭改造申请承诺书
3、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企业申领补贴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