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偿献血者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信息和身份证识读器自动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
2.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捐献全血的间隔时间为6个月。
3.女士在妊娠期、哺乳期、经期及经期前后3天不要献血。
4.献血前一天晚上要休息好,不饮酒;献血当天不空腹,不服药、吃清淡早餐(以稀饭为主),不吃鸡蛋、牛奶、豆浆、油条、包子等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
5.献血后用手指压迫针眼处5分钟,注意针眼处清洁,创口贴需保留4小时以上(预防感染);正常饮食,注意休息,不做剧烈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