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为“菜篮子”
长效管理立“标准”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实施
8月底,由高港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起草的《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规范》泰州市地方标准(DB3212/T1019-2020)经公告后正式实施。
政府层面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立“标准”,我市在全省开了先河,在全国也属创新之举。
农贸市场“三分建、七分管”。该标准是我市在市区农贸市场全面完成提档升级的基础上,为确保民生工程“真惠民”,时刻保持“菜篮子”“新鲜度”,不断提升老百姓“体验感”,从制度层面提出的长效管理规范指引。近年来,高港区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为该标准的起草提供了现实样本。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规范》规定了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原则、职责分工、长效管理要求和结果运用等内容。规范突出市场主办方主体地位、属地镇街管理责任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职责,分工明确、权责清晰、要求详尽,让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参与各方管理有标准、督促有抓手、奖惩有依据。
规范的结果运用“奖惩分明”,注重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通过定期进行考评打分,年终综合计分确定达标与否,对达标市场市(区)政府配套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奖补资金分别给予奖补,并对年度综合化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市场授予荣誉称号。对连续三次出现同类问题、全年平均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者连续2个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农贸市场取消年度长效管理奖补资格。规范同时规定了农贸市场考评结果与市场星级挂钩,实行“星级等次”动态调整机制,并依星级调整市场长效管理奖补档次。
近日,我市已完成各市区农贸市场2020年上半年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市区纳入长效管理考核的63家农贸市场月平均得分82.66分,总体优良率68.25%,核定奖补资金179.9万元,其中高港区12家农贸市场考核优良率100%,奖补41.32万元。
为推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规范》落实到位,推动市场管理和消费体验“双提升”,我市还结合当前市场经济和疫情防控实际,将明码标价、计量器具“五统一”、消费维权“先行赔付”、提升疫情技防能力等“惠民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对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同时,将尽快建成并推广使用泰州市智慧市场管理平台,全面摸清市场主办方和经营户的底数,实时掌握市场的管理和经营状况,准确研判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