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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具体参保缴费政策,小伙伴们请抓紧哦!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具有兴化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或持有兴化市居住证(外籍人员需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人员,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及非在校未成年人等。
兴化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兴化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期是什么时候? 兴化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兴化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兴化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360元(在本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个人缴纳200元),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财政资助参保。 (一)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到户籍地街道(乡镇)劳服所、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 (二)城乡居民因流动就业、就学等原因,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在居住地办理参保登记,但不得重复参保。 (三)在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统一在其就读的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新生儿由新生儿监护人按照规定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1、社保一体机缴费:缴费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和银行卡到所在乡镇(街道)劳服所、村(社区)自助缴费。 2、微信小程序缴费:微信扫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二维码或在微信中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按照提示进行相应的缴费操作。 3、银行窗口缴费:缴费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选择就近便利的农村商业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缴费事项。注意:缴费时要说明是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今年由财政资助参加2021年度兴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对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困境儿童)、麻风病患者。(认定部门:民政局),!前老党员(认定部门:组织部),重点优抚对象(认定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建档立卡对象(认定部门:扶贫办),特困职工(户籍不是兴化市的不在资助范围)(认定部门:总工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二级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认定部门:残联) 兴化市居民参加了职工医保还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 若城乡居民已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不得重复参保的原则,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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