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早晨6时许,泰州姜堰警方接到市民陆女士报警,称其丈夫陈先生跳河轻生,请求民警救助。接报后,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三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
经了解,陈先生今年39岁,在姜堰某工厂打工。事发当时,陆女士和陈先生因家庭矛盾发生纠纷,后陈先生越想越气,直接从某桥上跳进河中。由于河水较深,且陈先生跳河点离两岸较远,加之自己不会游泳,陆女士只能站在岸边干着急。
民警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找来救生圈抛给陈先生,大声呼喊进行劝导,并仔细查看周边环境寻找救援机会。不一会儿,民警发现不远处停放着一艘渔船,于是赶忙撑船划向河中,迅速将陈先生拽上渔船,将其安全送到岸边,全程仅用了10分钟。
庆幸的是,经随后赶到的医护人员检查,陈先生身体并无大碍。经民警询问,陈先生羞愧地道出实情,原来,他和陆女士闹矛盾,本想跳河吓吓对方,不想河水太深,自己也慌了神,幸好当时河中漂浮着一段竹篙,自己抱在怀里才没有下沉,所幸民警及时赶到,自己才能获救。
经此一事,陈先生也答应和陆女士好好解决家庭矛盾,不再选择极端方式,最后陈先生夫妻二人对民警的及时救援连声道谢。
生命诚可贵,切勿拿生命开玩笑,若因生活中的小挫折就轻生,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不负责任。